(公益广告)
↓↓↓
一、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居民朋友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我县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各村(居)、小区、楼栋要严格实行“出入证”管理制度,对没有特殊原因未落实全员核酸检测的,禁止通行。发现未落实全员核酸检测人员的,应及时上报所在村(居),并由所在村(居)强制进行核酸检测。
三、鼓励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居民朋友举报辖区内本轮疫情以来从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举报信息经所在乡镇核实后,给予每人500元的奖励。具体举报奖励办法及举报电话由各乡镇制定并发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