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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发布重要通知!事关就医!
2022年03月28日 18:55   浏览:4898   来源:晋江同镇

记者获悉,

晋江市防控办发布关于

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的通知

从而进一步解决疫情期间

群众就医问题,

引导群众有序安全就医,

减少交叉风险,

保障医疗安全,

提高全市院前急救运行效率。

一、急危重症患者


直接拨打120救护车转到就近的有设置急诊科的医疗机构就诊。


二、有疫情的村、社区(以下简称重点村)


①血液透析患者。指定到磁灶中心卫生院就诊,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其他血透机构作为定点透析机构;


②其他确有须有到院就诊的患者。指定到市医院就诊,孕产妇、化疗等患者需提前向市医院服务中心预约(服务电话:85812320,服务时间:上午8点-晚上10点);


③重点村患者就医出行。经医疗服务队初诊和巡诊专家组复诊后,报120派救护车转到市医院,就诊结束后,确认核酸检测为阴性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社区)派车接回原居住点继续闭环管控。


三、提供就医便民出行服务


1.因就医需外出的人员,须经村(社区)防控办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的要求。各镇街要主动向辖区群众公布就医便民出行服务热线(见附件1),要结合本地人口基数,10万人口以下配备便民就医服务车不少2部,10-20万不少于3部,20万以上不少于4部,免费为群众就医提供出行保障,服务车辆驾驶舱与乘客舱相对隔断,落实每日早晚各1次以及每次执行转运任务后规范车辆消杀。


2.各镇(街道)要立即通知到所辖村(社区)为辖区内确有就医需求的群众提供就医证明(模板见附件2),证明中应包含就医路线(就医路线不得跨县、市、区)及陪护人员(不超过1人),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经村(社区)干部签字并标注联系电话后盖章生效。非就医需求违规开具就医证明的,按照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3.各镇(街道)设置的交通卡口,要为有提供就医证明的便民就医服务车放行,并做好通行车辆和人员登记,确保就医人员、就医路线与证明相符。




就医便民出行服务热线

镇(街道)

联系人

就医派车电话

青阳街道

施先生

85621020

梅岭街道

王先生

85681229

西园街道

林先生

85602221

罗山街道

蔡先生

88181808

新塘街道

高先生

88129907

灵源街道

李女士

85738444

陈埭镇

连先生

85180143

池店镇

杨先生

85985284

安海镇

林先生

85799080

磁灶镇

吴先生

85880924

紫帽镇

陈先生

85930700

内坑镇

钟先生

88327687

东石镇

颜先生

85586616

永和镇

林先生

88081185

英林镇

王先生

85481240

金井镇

柯先生

13506952765

龙湖镇

洪女士

85281164

深沪镇

许女士

18965682104

西滨镇

李女士

85186615

经济开发区

黄先生

85738505

市防控办咨询电话:85694494、85684496




就医证明(模板)

所在镇(街道)


所在村(社区)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电话


居住地地址


就医原因


就医时间

年      月     日(当日生效)

医院

(仅限晋江)


陪护

(仅限1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就医主要路线


村(社区)干部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所在村(社区)盖章

返回村(社区)时间(医师填写)

年  月 日

(当日生效)

医师签字






来源:晋江经济报   本报记者:沈茜
本期编辑:叶许意   本期审核:方锦枞 刘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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