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检察官,法院通知我不用承担那120万债务了!真的感谢你们……你们的帮助让我的生活终于恢复平静!”
吴美芬(化名)掩饰不住喜悦
到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当面答谢
帮助她维权的承办检察官
并向其赠送锦旗
辛勤教师莫名负债120万
2016年3月,吴美芬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她既疑虑又惊慌。几番查证之下,才知道自己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要求向某银行支付120万余元的本金和利息。
吴美芬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作为一名普通人民教师,一直以来都是兢兢业业地工作,朴实勤勉地生活,怎么会摊上数目如此巨大的官司?
于是,她到法院查看判决书,发现判决书载明:2013年10月,陈某(吴美芬前夫)和吴美芬向银行借款128万元用于购买豪车,二人未按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系违约行为,应偿还银行本金和利息共计120万余元。
然而,吴美芬说自己对这笔借贷并不知情,也从来没有签过任何借款文书,并且早在2014年4月她就已和陈某离婚,法院在未找到她的情况下进行了缺席判决。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后,吴美芬当下觉得冤枉、憋屈。
▲网络配图
申请再审被驳回
“120万”对于吴美芬来说简直是一拳重击。离婚后,吴美芬除了独立生活外还要赡养父母、抚养小孩。而且吴美芬并未获得任何与该笔借贷相关的利益,这莫名奇妙的120万债务给她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和压力。
吴美芬内心十分笃定,她从未在任何银行的借款文书上签过字,一定要讨回公道。于是,她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可惜,结果不如其意。2016年12月,她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吴美芬心想,或许只能对自己这段不幸婚姻引发的遭遇“认命”了……
检察监督促维权
2018年1月,得知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吴美芬觉得在多年的煎熬中终于看见了曙光。晋江检察监督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受理了吴美芬的申诉,检察官详细审查材料,并开展调查工作,发现了几个关键点:
一、银行借款文书上的“吴美芬”签名有伪造嫌疑;
二、“120万”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但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三、吴美芬与陈某离婚后分居两地,所以对判决不知情。
于是,晋江市检察院委托上级检察机关进行笔迹鉴定。鉴定结果证实借款文书上“吴美芬”签名的确是他人冒签的。于是,晋江市检察院以该案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等情况为由,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吴美芬得以免除120万余元的债务,挽回财产损失。
本报记者:黄伟强 通讯员 林婷莉
本期编辑:林宜男 来源:晋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