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菩
一般我出来巡街准没好事啊。这不,今天又有料要爆啦。
今 人 讨 厌 的 小 广 告
办证”“开锁”
“贷款”“通下水道”
......
随意发放和张贴的小广告
被称为城市“牛皮癣”
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顽疾
可你知道吗?
随意张贴喷涂小广告
可是违法的!
这不,小编原创了一首打油诗
此处应有掌声
今年1月1日,《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第20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树木、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和张贴、悬挂广告、宣传品。对违反者依据第45条规定,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近日,小编从晋江市城市管理局获悉,将于4月份在全市范围里组织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由各镇、街道至少各抓10宗小广告乱贴乱涂乱画典型案例,依照《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从重予以处罚,对涉及办假证、制假章和抛洒涉黄小广告的行为,交公安机关按照治安处罚法等法规予以严惩。
▴安海镇全面清理整治户外非法小广告
▴内坑深圳村
近日,城市管理局西滨执法中队在农贸市场前道路上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女子在电线杆和树干上张贴招工小广告,对镇容镇貌造成不良影响,执法人员迅速将其拦下。最终,陈某张贴小广告被处以500元的罚款,和清理沿街小广告的劳动处罚。
普法时间
陈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擅自涂写、刻画、张贴、悬挂广告、宣传品,或者未及时清除张贴、悬挂宣传品等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小广告的存在
既破坏了人们的生活环境
又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还破坏公共财物、扰乱社会法治秩序
整治城市牛皮癣
晋江城管决不手软!
欢迎举报
欢迎举报 有奖哦
呼吁广大市民,对乱贴乱涂乱画小广告的不法行为挺身而出,提供线索,踊跃举报,尤其欢迎举报近期发生的典型违法行为,可通过“文明晋江”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给小编,并发送小广告照片,小编将为您保密;对有效举报,文明晋江将送出礼品一份。
不要以为张贴“小广告”是小事一桩,见怪不怪,事实上并非如此,“小广告”不仅破坏市容环境,而且还掺杂着许多虚假诈骗广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城市环境更美好
请选择正规合法的渠道与位置发布广告
禁止随意张贴广告
城市的颜值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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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来源:晋江西滨
来源:文件明晋江 审核:吴文博 陈志耐 编辑:张燕妮